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LD2025EP-SZC045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深圳開放大學陽光“藝”站--成長型社區老年教育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R采購文件 更正內容: 1、《前附表(四)綜合評分法評分因素和權重分值表》內容調整,具體詳見附件。 2、其他事項不變。 更正日期:2025年4月23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無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深圳開放大學 地址:廣東省深圳市羅湖區解放路4006號 聯系人:劉玉蘭 聯系電話:0755-82116809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深圳龍達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深圳特區報業大廈31F 聯系方式:0755-83864290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陳康 電 話:0755-83864290 五、附件 類別 | 評分項目 | 權重 | 評分標準 | 技術標(J) (總分65分) | 實施方案 | 15 | (一)評分內容: (1)工作措施; (2)工作方法; (3)工作手段; (4)工作流程。 (二)評分依據: 1.考察以上方案,滿足以上四項得8分,滿足任意三項得6分,滿足任意兩項得3分,滿足任意一項得1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2.在此基礎上,評審委員會根據采購文件的需求和響應文件響應情況進行進一步評分: (1)方案符合實際、完整、規范、思路清晰,內容合理性強,加7分。 (2)方案較符合實際、較完整規范、思路較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強,加4分。 (3)方案較普通、完整性規范性一般,思路不夠清晰,內容合理性一般,加2分。 (4)方案不完整不規范,思路不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差或未提供,加0分。 | 項目重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 10 | (一)評分內容: (1)投標人對項目的整體熟悉情況,闡明項目的重點和難點并進行相應分析; (2)提供針對本項目重點難點的應對措施; (3)提出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二)評分依據: 1.滿足以上三項得5分,滿足任意兩項得3分,滿足任意一項得1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2.在此基礎上,評審專家根據各投標人的具體響應內容進一步評審: (1)投標人對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準確,并提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加5分; (2)投標人對項目重點、難點分析較準確,并提出較可行的解決方案,加3分; (3)投標人對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基本準確,并提出基本可行的解決方案,加1分; (4)投標人對項目重點、難點分析不準確,提出解決方案不合理、不可行或未提供,加0分。 | 質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 15 | (一)評分內容: 1.項目的人員配置方案; 2.項目完成時間、成果方案; 3.應急保障措施。 (二)評分依據: 1.考察以上方案,滿足以上三項得5分,滿足任意兩項得3分,滿足任意一項得1分,其他情況不得分。 2.在此基礎上,評審委員會根據采購文件的需求和響應文件響應情況進行進一步評分: (1)方案符合實際、完整、規范、思路清晰,內容合理性強,加10分。 (2)方案較符合實際、較完整規范、思路較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強,加5分。 (3)方案較普通、完整性規范性一般,思路不夠清晰,內容合理性一般,加3分。 (4)方案不完整不規范,思路不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差或未提供,加0分。 | 項目完成(服務期滿)后的服務承諾 | 5 | (一)評分內容: 投標人承諾以下全部三項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1)服務期滿后主動離崗; (2)與后續服務公司進行交接; (3)服務期內合同約定的工作成果交接給甲方。 (二)評分依據: 要求提供承諾(格式自定)作為得分依據,未提供承諾或承諾內容不滿足要求不得分。 | 違約承諾 | 5 | (一)評分內容: 投標人承諾以下全部三項的得5分,否則不得分。 1.人員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及投標承諾配置; 2.服務質量達到招標文件要求; 3.對未能達到的管理要求承擔管理責任。 (二)評分依據: 要求提供承諾(格式自定)作為得分依據,未提供承諾或承諾內容不滿足要求不得分。 | 年度及具體培訓計劃 | 10 | (一)評分內容: (1)年度及具體培訓計劃,培訓計劃和內容符合項目服務需要; (2)設計有實施各項具體計劃的操作性方案。 (二)評分依據: 1、上述評審內容每滿足其中一項,得3分,本小項滿分6分; 2、在此基礎上,評審委員會根據采購文件的需求和響應文件響應情況進行進一步評分: (1)計劃方案符合實際、完整、規范、思路清晰,內容合理性強,加4分。 (2)計劃方案較符合實際、較完整規范、思路較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強,加2分。 (3)計劃方案較普通、完整性規范性一般,思路不夠清晰,內容合理性一般,加1分。 (4)計劃方案不完整不規范,思路不清晰,內容合理性較差或未提供,加0分。 | 服務便利性 | 5 | (一)評分內容: 為保障項目更好實施,對投標單位服務配合度以及信息傳達及時度進行評價。 投標單位承諾中標后2個月內在本地(深圳市)設立辦公場所的,得5分(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二)評分依據: 投標單位需提供承諾函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格式自擬。如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證明材料未能體現上述評分內容的,視為該證明材料無效。 | 價格標(S) (總分10分) | 投標總價 | 10 | 滿足招標文件要求且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報價為評標基準價,其價格分為滿分其他投標人的價格分統一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投標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權重 | 商務標(X) (總分25分) | 同類業績 | 10 | (一)評分內容: 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投標人具有同類項目業績,每提供一項得2分,最高得10分。 (二)評分依據: 1.提供合同關鍵信息頁(關鍵頁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務內容頁、服務人員頁、雙方蓋章頁)加蓋投標人公章作為得分依據,未提供不得分。 2.通過合同關鍵信息無法判斷是否得分的,還需同時提供能證明得分的其它證明資料,如項目報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證明文件等。 3.評分中出現無證明資料或專家無法憑所提供資料判斷是否得分的情況,一律作不得分處理。 | 履約評價 | 10 | (一)評分內容: 投標人在前述“同類業績”評審項中參加評審并被認定有效的業績,能夠提供用戶或服務單位出具的履約評價書,且考核評價為優或滿意(或同等評價)的,每提供1個得2分,最高得10分。 (二)評分依據: 1.提供加蓋有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業務章的履約評價掃描件或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原件備查。 2.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導致專家無法判斷的不得分。 | 企業誠信 | 5 | 投標人存在《深圳市財政局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深財規〔2023〕3號)列明的一般行政處罰信息或一般違法失信記錄信息的,本項不得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項得滿分。投標人無需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由工作人員向評審委員會提供相關信息。 |
深圳龍達招標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